战's profile天风浪浪 海山苍苍PhotosBlogLists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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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ril 14

    啮齿类动物

      什么动物最喜欢吃玉米呢?猪?老鼠?反正我是爱玉米的。金灿灿、胖乎乎的、甜蜜蜜的鲜玉米,可以一口气吃上好几个。一排排或是一圈圈啃下去,也说不清到底是在吃还是在玩。反思一下,其实我喜欢吃的大多都是一粒粒的:瓜子、开心果、山核桃。。。噼噼啪啪咬开来,啰啰嗦嗦留一摊壳儿,越麻烦越高兴,去好壳儿的还不乐吃。有时我会在啃东西的时候一瞬间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只腮帮鼓鼓的松鼠。如果说人有前生来世,轮回的记忆会隐隐残留,那么,我的前生一定不是人。
      在门口的馒头店买到刚蒸好的玉米,一粒粒啃完,心情大好,遂记之。
    April 02

    死便死了,念什么经

    七点刚过,窗外就传来了唢呐、钵鼓声,敲打了一阵后,开始念经,再敲打,再念经。三个钟头了。好了,怪我不该把房子租在贫民窟,不该大白天憋在这儿,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论文还没搞好。不是我对神佛不敬哦,要是我有炸弹,绝对往窗外扔过去了足球(没有炸弹扔个球也行!)
    March 31

    很不开心

    很不开心的是屁大的事,但我仍然很愤怒。因为某些自以为是自说自话的人,因为某些荒谬而没有意义的事情。最近我老想起卡夫卡,想起他书中那些在荒谬世界里无处可逃丢了性命的可怜虫。难怪几年前我看到他的书,会觉得那么熟悉:那么荒谬的人和事,除了脸上装笑,心里骂娘,我等还能做些什么?
    我老早就知道自己极度悲观,若不是运气好遇到些很好的人把我拽住,性格早就乖戾得坠入深渊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我承认这个世界的虚伪、冷酷和残忍。我老了。
    February 22

    好评

    Y说:你性格中最好的一点就是稳定。再高兴也不会对不熟悉的人很热情,再不高兴也不会对亲近的人很冷淡。
    。。。
    为什么我的第一且唯一的反应是:王八活千年。
    行动不迅速、情绪无波动,稳定嘛。
    February 20

    第101次检讨

        无情地绝情地再来鄙视一下自己,我怎么那么能拖拉呢?从小妈妈就说我,临上轿现扎耳朵眼。过去的女人大多戴耳环的,家里再穷,姑娘出嫁也起码都是要有耳环戒指的。我妈是用这句老话精炼而形象地概括了我的习惯。对于所有不喜欢做的事,哪怕是再重要,再逃不开,我也非要拖拖拖,一定是要在到期当天完成的,早一天都好像觉得浪费。这一点我跟Y大大得不同。人家小时候假期作业一定是放假头一周做完的,而我无一例外在开学前一周开始做,而且总是一口气写半本日记应付检查,这才叫真正的日记啊。有一次老师让我念日记给同学听,我念了好几篇,都是“我今天@@起床,然后我去@@玩了,然后我写了会作业,看了会电视就睡了。”老师肯定是存心整我的。长大后我就学乖了。日记从不记事,只抒发感想,感想总归是无期的喽,总归是凭空捏造的喽。补作业的时候呢,就在本子前面想啊想,写啊写,写够一页半纸,收尾,然后换一页,写上第二天的日期,接着想啊想,写啊写。于是老师评语说我很有思想。
         从有作业到现在的二十年里,我拖了二十年,朽木既然不可雕,爸妈也就放弃了刀子嘴,由圈养改为放养,爱咋咋地吧;而Y也本着一向娇宠骄纵的方针,为我打造几个计划未果后就听之任之了。可见,要坚持自我,懒是很重要的。
         可现在,懒得不合时宜啊。综合各方面,我总结了一下08年自我发展的三种可能性:
    1.成为一个有工作的已婚硕士。
    2.成为一个待业的已婚硕士。
    3.成为一个延期毕业、没有工作的已婚妇女。
    08年的重要转折,我的目标是保二争一。
    September 18

    from The Bluest Eye

    All of our waste which we dumped on her and which she absorbed. And all of our beauty, which was hers first and which she gave to us. All of us---all who knew her---felt so wholesome after we cleaned ourselves on her. We were so beautiful when we stood astride her ugliness. Her simplicity decorated us, her guilt sanctified us, her pain made us glow with health, her awkwardness made us think we had a sense of humor. Her inarticulateness made us believe we were eloquent. Her poverty kept us generous. Even her waking dreams we used---to silence our won nightmares. And she let us, and thereby deserved our contempt. We honed our egos on her, padded our characters with her frailty, and yawned in the fantasy of our strength.

    And fantasy it was, for we were not strong, only aggressive; we were not free, merely licensed; we were not compassionate, we were polite; not good, but well behaved. We courted death in order to call ourselves brave, and hid like thieves from life. We substituted good grammar for intellect; we switched habits to simulate maturity; we rearranged lies and called it truth, seeing in the new pattern of an old idea the Revelation and the World.

    She, however, stepped over into madness, a madness which protected her from us simply because it bored us in the end.

    Oh, some of us “loved” her. The Maginot Line. And Cholly loved her. I’m sure he did. He, at any rate, was the one who loved her enough to touch her, envelop her, give something of himself to her. But his touch was fatal, and the something he gave her filled the matrix of her agony with death. Love is never any better than the lover. Wicked people love wickedly, violent people love violently, weak people love weakly, stupid people love stupidly, but the love of a free man is never safe. There is no gift for the beloved. The lover alone possesses his gift of love…   

    September 12

    weiwei

     昨天weiwei对我说,做最好的努力最坏的打算。嗯,有理有理热烈的笑脸
    September 02

    鲁迅公园的奇异果

     这里说的并不是kiwi,是形状比较奇特的果子。树很常见,但以前不知道它还会结果,所以也就不知道这果子的真名。长得有点像鼓眼睛蛤蟆,两个突起之间是柄。突起不那么明显的果子像小耳朵的猫。很多两只连生的。
    雨下下停停,有一阵还很瓢泼。想起丫丫多年前的话:在上海不随身带伞是不行的。
    September 01

    回来

     家里一直下雨,穿着长袖还觉得冷。四点钟下火车时,还没出站,立刻就感到了上海的热意。这次回家回得匆忙,来得也仓促,事情又多,都没有好好在家里吃顿饭,不过效率还是很高的,该办的事都办了。做好心理准备迎接繁忙的一学期,有必要简单定个计划,安排好每个月该完成的进度。
    宝贝猪的婚期还没定,希望能有机会看她穿婚纱。红心
    我自己也要多吃饭饭,不要像她说的那样,到时连婚纱都塞不满就糟糕了。转动眼睛
    August 29

    老弟的婚礼

    总算如愿赶上了老弟的婚礼,我们辈的第一个。典礼开始前,不知从哪个大喇叭里传出一个声音:“典礼马上开始,请大家站到合适的位置。”唉,好含混的祈使句啊,我咋知道哪里是合适的位置呢。不管他,挤到前排能看到老弟的位置。主持人是婚庆公司的专业司仪。傻啊傻,上来就把我老弟的名字念错了。不过也不能怪他,我碰到的起码一半人都要把我家的姓念错的。诺,我是很喜欢设身处地为自己着想的。我想,要是我站到老弟那个位置,我肯定会笑场的。接亲的车到了宾馆门口,两个人要分开,新郎站到典礼台处,新娘站在花廊的另一端,然后再由两个统一着装的伴娘搀着跟新郎碰头。你说这不是作吗?下车后一起过去不就得了吗?然后司仪装腔作势地问了一堆,你能发誓不管贫穷、疾病都不离不弃吗?blablablabla。。。。。。不是废话吗?我要是刚结婚就打算又离又弃的我还结什么婚哪?有谁会回答不吗?明知道答案还问什么呢?当罗嗦的司仪问:“你知道戒指要戴在哪里吗?”我心里想,小样,你不是就想诱惑他说左手无名指,然后再说那根手指跟心脏相连吗?这点道行,你老兄没开口我就知道你要说什么了。我老弟很酷的回答了两个字:“手上”。好,很好,这才是我弟弟,怎么能让别人的思路牵着走呢,哈哈哈,要么说不是一家人就是一家人呢。不过司仪还是找了个机会把他事先背好的“通心指”理论炒了一遍。我再次设身处地地想,要是我站在典礼台上,我可能早就忍不住一把把他推下去,对他说:“你歇会,还是我自己来吧。”好吧,我承认我从小就是个愤世嫉俗的古怪孩子,看什么都觉得荒谬,特别是被人反复说了很多遍的话,套用莫老的话就是说别人说过的话就像吃别人嚼过的馍,你烦不烦啊?况且我一直觉得婚礼是件很作的事儿。以前也参加过婚礼,可都没什么感觉,就觉得是在走过场。记得初中一次早上上学,看到人结婚,新娘穿了件橘红色的婚纱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天,我觉得她真像一只御寒脂肪还不够多的火鸡啊。当时我就下定决心,万一我以后凑巧嫁了人,也一定不要办婚礼,凌晨起床,穿个带撑子的大裙子,头上插一堆花,听任愚蠢的司仪摆布,回答些废话问题。我一定要悄悄把自己嫁了,领个证戴个戒指就完事了,作啥啊。
    转机出现在交换戒指之后,看来对螃蟹们来说,亲情牌真是很强大的。司仪说请上新郎父母时,叔叔婶婶走上台,我突然忘记了挑司仪的刺。看到叔叔婶婶走上去的时候,我才明白,很多时候人是逃不开感情的,或者说迟钝是因为没意识到。就像某些场合毫无预兆无法自控地流泪,不到某个特定场合,你都不知道自己对别人的感情那么深。就像通常呼吸的空气,无色无味不被察觉,有些场合就像给空气加了点香味,你才知道它的存在。我看到叔叔婶婶在笑,听到他们说今天真高兴,我觉得他们说的也是全家人要说的话,因为我自己对那种喜悦也是感同身受的。移情作用让我很不争气的掉了几滴眼泪。Y吓了一跳,我知道他是想说人家嫁女儿你哭什么,慑于我的什么威没敢说。我抽抽搭搭地说,“我,我激动啊,我为啥那么激动啊。”新娘的娘家人也上台了,司仪面对着台上的六个人说,“从今天起,两家人就是一家人了。”他还是有点头脑的,说的这句多好啊。结婚多好,不是什么嫁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而是一家多了个儿子,另一家多了个女儿,独生子女的家庭一下子就儿女双全了,多了一个人给爸妈疼,也多了一个人宠爱爸爸妈妈。这之后司仪又讲了个俗不可耐听了开头就知道结尾的故事,可是既然是说要对父母感恩,那也是个好故事吧。婚礼的俗,就在于它往往千篇一律,可千篇一律的婚礼,参加的人心情必定是不同的,就是观礼的人,感受也是不同的。因为是一家人,你会知道筹备这场婚礼要操多少心,要忙碌多久;因为是一家人,你会觉得他们的快乐就是你的快乐。

    有一个环节是新郎新娘给父母送礼物。我弟给叔叔婶婶送了一套靠枕。司仪问为什么送靠枕,我弟说:“做他们一生的依靠。”只有一句话。我弟不算个能说会道的人,可他是个心地纯良、说一不二的好孩子。我知道他说到就会做到。

    晚上吃饭时,三爷爷对我说,“今天中午,你爷爷见了那么多孩子,只有见到你时掉泪了,只有你不在他身边,一年见不了几面。”中午爷爷掉泪时,还是我给擦的,但我当时不知道爷爷的心情。去年生病以来,爷爷身体就不利落了,我还以为是人老了眼睛比较容易流泪。生病之后,爷爷走路也不稳了,说话也费劲,人想说话又费劲说不出就会落泪吧。今天全家人都来了。婚礼,是一个形式,对参加的很多人来说都只是送个包、吃顿饭的事;但对至亲的人来说,这是个宣告仪式,对同事、朋友宣告两家合成一家,对家里人宣布我们的孩子要走进新的生活了,除了我们之外,又多了许多人来照顾他。形式、习俗都有它存在的道理,它们虽老套,对我们来说却是一生只有一次,因而其实是最不同寻常的。

    虽然从小就是个愤世嫉俗的古怪孩子,我的很多想法最终还是和主流保持一致了,这次也不例外。我想,还是要办个婚礼的。就算要穿着大裙子,头上插几朵花;就算可能典礼开始会笑场,结束时会不争气地哗哗地流眼泪;就算要穿着红裙子满大厅的敬酒,而且很多人都是不认识的;就算要踩着高跟鞋脚掌疼得想揍人,陪笑陪得脸发僵。。。。。。也不能悄没生息把自己嫁了。这世上的事儿,好多都远比自己的任性重要得多。有那么多的人,他们的愿望,我们会兴高采烈地去满足;他们的快乐,我们会迫不及待地去给与。有一个婚礼吧,告诉最亲近的人,有一个人,他会替你们陪在我身边,关心我、宠爱我,知道我虽然有那么多的不完美,但也能算个心地善良的好孩子;有时犯点傻,有时犯点混,可就像在你们面前一样,只是个偶而撒撒娇、满足于一直被溺爱的孩子。

     

     

    July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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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e 28

    image visulized

    最无章法的翻译可能就是我这样,先看懂原文,再在脑子里勾勒出画面,然后用目的语描述出来。比如一个人物的出场:a woman with glossy black curls pulled back into a neat bun, square cheekbones and precisely defined lips, black-framed glasses on a half-sensuous face. 这样呢,就要先想象,什么是precisely defined lips, 什么样的脸才是一张half-sensuous的脸?对于我来说,看到形象,然后用目的语说出来,才能尽可能地避免翻译腔。一向认为自己脑子太笨的,不知别人是否也要多拐这一道弯。我常恨自己的不准确。翻译是一项需要严丝合缝的工作,找不到准确的词,就像玩拼图时把一块差不多的板块硬硬的摁在空隙里。摁得太多,整幅图就会变得参差不平整,自己也随之烦燥起来。最痛苦的工作状态就是这样:空有完美主义的脾气和态度,却没有贯彻完美主义的实力,工作也就很容易以对自己的厌恶而告终。
    Y曾问我,如果排除其他任何附加因素,不考虑报酬,也不考虑有没有机会去做,你最想做什么?其实也就是在问我能够不计后果,无条件喜欢的东西是什么。我喜欢码字儿,从混沌中变出整齐的文字总能给我快乐;喜欢对草稿的删改润色,像拿着小刀一样对着所有不能嵌合的字削下去。对于在乎的东西,才会真的有烦恼,有喜悦,痛苦也不放弃,很难说这完全是出于对工作单纯的责任感,自己对于这种痛苦中短暂的快乐也是有些享受的。
    June 26

    ?

    封皮:《玫瑰的名字》,宝文堂书店, 闵炳君译。
    1988年。
    译后记:此书的翻译为北外的刘斌、王军和顾骞,校订为刘新民,拉丁语译校为周世勋和高洁。
    那么闵炳君何许人也?
    难道封皮和书原不是一套,是后来粘上去的,可封皮与正文纸质十分契合。挠头。。。
    另,宝文堂与出版页中的中国戏剧出版社有何关系?
    June 25

    简单、简洁、简要、简练,都包含了同一个基本的意思:不繁复。简单并非是一种最初的天真状态,反而是一种老辣的提炼。让一个词汇贫瘠的人做到简是断不可能的,因为他无法找到表达特定意义最准确的那个词,所以孩子大多是喋喋不休的。表达的无力就像肌肉无力症,想出拳却又击不出;想法总是混沌,无法赋予它理想的形态。“我觉得……唉,我也说不清”,我常有的表达无力症,因而常把自己定性为患了失语症,并非不能说,而是说不对。表达无力的残酷在于你知道肯定有一个更好、趋近理想的表达方法,但是你就是找不到。像在雾气中伸出疲软的手臂,既不知方向,也觉得心力憔悴。此时,我又在想,混沌的到底是表达,还是表达的内容呢?比如说,如果你有一种情绪,觉得很难用语言概括清楚,有没有可能是你根本不知道那种情绪到底是什么呢?有时我会说,“我想……我也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关于简的偏执,是小学时留下的。小学,跟现在一样,还是处在一个不断学习新词的时期,但对于新词的使用则处于一种更不加选择的状态。有一阵大家语文课回答问题总以“我觉得”开头:“我觉得可以分三段”,“我觉得中心思想是这样的”;老师终于忍无可忍,果断地刹住了这种怪习惯。“你举手回答问题,当然代表你自己的观点,难道你还能代表别人的想法,既然这样,为什么回答什么问题都要加个‘我觉得’?”当时的想法,就是“我觉得”是一种虚伪的谦逊,那么积极的举手发表自己的看法,原本就该当仁不让、理直气壮,干什么要加个怯懦懦的“我觉得”呢。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会刻意地避免使用这个词,而且从此对语句中夹的跟表意无关的废词特别敏感;相对的,对它的使用也变得刻意,用它缓和意见的尖锐性,或是增加评论的委婉性。
    简的里面包含着繁。最简,贴合时境语境,也就是对诸多因素的最好概括。
    June 20

    白粽子黑粽子

    昨天把一条路上的便利店问了个遍,都没有甜粽子卖,或者说都卖光了。于是有些小郁闷地吃了蛋黄肉粽。Y说,很奇怪,南方人平常做菜都要放糖,粽子反倒那么多咸的。是啊,我总把粽子和点心归为一类,总归要做成甜的。想起来小时候最讨厌的东西,小学课间餐的咸粥,大米粥里放碎菜叶和肉丁,总觉得有种发酸腐坏的味道,导致基本上对一切咸味的米都没有好感,皮蛋瘦肉粥啦,菜粥啦,咸粽子啦。究其根本,就是因为家里不做咸味的米,所谓对“妈妈的味道”的爱好,很难改变。其实呢,我最怀念的是原先家里吃的白粽子,什么东西都不掺,粽叶裹了糯米,煮熟了蘸糖吃。大院食堂会卖生粽子,自己回家煮,有一次妈妈还自己包了粽子。粽子要和鸭蛋一起吃。学校比较省,会在端午那天的课间餐发白煮鸡蛋。家里还会用中空的塑料细绳编一个小荷包,专门放鸭蛋,在脖子上挂着玩。印象中我只有过一个玫红色的蛋荷包。后来呢,没有荷包,连甜粽子也吃不到:(我对于简单新鲜的东西有偏执的爱好,对于便利店里煮了不知多少遍的东西心里总有些排斥,还有冻过的熟玉米又下锅煮,也总觉得那是死僵了的玉米还不了魂,每每味如嚼蜡,只为充饥。所以一放假就要回家啊,吃两个月家里的饭,一年的元气都攒够了。
    June 07

    “娘们”落幕了

    期待已久的“娘们”落幕了。丁丁说这是部风骚的闹剧。好吧,风骚我倒也没看出来,热闹倒是很热闹。看戏的时候,我突然想,丁丁有一天会不会站在更大的舞台上,在更豪华的布景下,在更明亮的灯光中,微笑着冲我们挥手呢?我预感她会的。研剧社的服装是简陋的,道具是从我们两个寝室里搬去的,可是那有什么要紧呢?也许有一天,丁丁会带领更专业的演员,有专门的舞美灯光师,但这一段经历仍然是珍贵而不可替代的,对她来说是,对我们来说也是。又一次,在台下看着她,看她紧张,看她微笑,看她释然。戏中人,人中戏,永远都有捉摸不尽的乐趣。
    June 05

    阴天夜雨偶遇栀子花

    山阴路上偶遇卖花人,心中惊喜莫名,有点像去年十月份在人民广场看见卖白兰花的老太一样。栀子花和白兰花是最能勾起我回忆的花。武汉的街头,瘦小的老太坐在小凳上,面前摆一个小篮子,里面放着一排码放整齐的白兰花,两朵一卖,用细铁丝串在花茎上,中间弯曲,方便人们买去放在衣扣上;栀子花好像很少老太来卖,总是些年轻姑娘或是中年大嫂,篮子放在自行车后架上,花连茎带叶,或散放或成束;白兰花上盖着微湿的毛巾,栀子花上无遮无挡;白兰花总是与阴天联系在一起,栀子花似乎总是阳光灿烂。离开武汉的十几年间,再也没看过这两种花;离开武汉的十几年后,因了这两种花,上海变得愈发亲切起来。下着小雨的天,谦卑而温和的花朵,散发着独特的香气,无力弥漫在城市的街道里,却幽幽地占据了衣襟和书桌的方寸空间。看到一个中年女人,衣襟上别着枯黄的白兰花。容易枯萎的花朵,少掉湿毛巾的水分鲜不过半天。但枯黄的花朵并不让人厌恶,更不会使人心生沮丧。小时候看过一篇文章,文中写落叶,大意是:欢乐到来,欢乐又离去,这便是天地间欢乐的内容。没说出来的意思是,欢乐到来,又离去,然后还会归来。归来,没有离,哪有归呢?花朵,叶子,植物传达的总是这样一个内容:万物生生不息,繁盛美丽终会再来。人不像一棵树,不会有枯荣的循环,时间是不可逆的单线;但内心却像植物一样:有力而强大,柔软而丰富,心情的高低起落仿佛树木花朵的荣枯。所以,像树木花朵一样自然而然地生长,自然而然地微笑哭泣,路虽长,却也短。